109-111年度「成人自閉症者居住家園-『愛星園』房舍購置籌募計畫異動說明
親愛的捐款人您好:
依據《公益勸募許可辦法》第6條之規定:
1:申請書所載之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計畫有變更時,公立學校或未設理(董)事會之行政法人應分別報經該校行政會議或該行政法人監督機關同意,其他勸募團體應提經理(董)事會同意,並於同意後七日內報主管機關許可;同時通知捐贈人或公告之,並定一個月以上之期限,聲明捐贈人得於期限內提出異議。
2:捐贈人於前項期限內提出異議時,勸募團體應返還其捐贈之財物。
本會因配合建造工程期程,擬將109-111年度三案財物使用結束時間展延至117年12月31日止,經本會第9屆第2次臨時董事會及第9屆第10次董事會議審議通過,並經衛生福利部同意。本會在官網特此公告109-111年度「成人自閉症者居住家園-『愛星園』房舍購置籌募計畫的捐贈人,若捐贈人對此項公告有異議,請務必於即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期間內向本會提出異議,本會將會返還其所捐贈之財物。若有相關疑問,歡迎來電本會(07)216-5278 #16 (李小姐)詢問。
♦ 填寫完畢後,敬請務必選擇以下任一方式回傳此異議聲明書,回傳後請致電本會進行確認,謝謝。
1.傳真號碼:(07)216-5279
2.掃描後寄E-MAIL信箱:aut123b@gmail.com
3.郵寄地址:高雄市前金區六合二路152巷19號
確認電話:(07)216-5278 # 16 (李小姐)